(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普通高中学校于9月13日后在中招录取系统下载电子签章的新生录取名册,按学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高一新生学籍备案手续。
2.中职学校分两次办理录取备案,第一次备案时间为9月6日至7日;第二次备案时间为11月23日,逾时不再办理备案手续。
市教育局直属直管和区属中职学校到市招考办备案;市属技工学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教育管理处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并备案,录取数据须同时导入省中招平台。
市招考办在每次备案结束后,立即移交录取新生数据至中职学校主管部门,如考生信息有异动,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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