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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文化甘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明确,要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文化新动能助推甘肃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文化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目的,加快构建更加丰富、更高质量、更具特色的文化供给体系,推动文化和旅游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更具特色融合发展,建成具有创新力、融合力、影响力、竞争力的文化强省。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8年建成10个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2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3至5个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86个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全部达标,建成“城市书房”300个;全省创作大型剧目50部以上、小型作品100部以上,挖掘传承经典保留剧目(含折子戏)50出以上,重点扶持高水平精品剧目10部以上。
《意见》围绕“让文化成为最富魅力、最吸引人、最具辨识度的甘肃标识”目标要求,提出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和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甘肃段)建设,打造大敦煌文化标识、华夏文明寻根访祖文化标识、黄河文化特色文化保护区、长城文化地标、甘肃红色文化标识等具有高辨识度的甘肃文化“名片”和文化地标,构建华夏文明在甘肃的中华文化标识体系。
《意见》明确了“深化价值阐释”“打造文化标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等4项重点任务,提出了实施陇原文艺高峰攀登工程、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甘肃文化对外传播工程、优秀文化队伍建设工程等6项重点工程,并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加强督导落实等4项措施,保障文化甘肃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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