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在实务中,应付账款的暂估主要为材料款的暂估和工程成本的暂估,在这两情况下,如果预先支付的款项在预付账款核算,暂估的金额在应付账款核算,尤显重要。
2、材料款的暂估基本可以对应到供应商,我认为在报表上应将相同客户的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对冲;2、但在暂估工程成本的情况下,因为公司是按照工作量的完工程度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所以暂估成本是比较难对应到供应商(还不知道是哪些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也需对冲呢?基本原则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十三条中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抵销列报的条件处理。
【资料图】
3、针对同一客户或者供应商的预付、应付款项,如果可以选择净额结算的,可以对冲;如果仍然选择逐笔结算的,不能对冲。
4、暂估工程款没有明确到特定的建造承包商的,应不能与预付款项对冲。
5、拓展资料:由于预付款项兼有存货和债权的双重属性,因此减值存在两种可能性,只要出现其中之一,就可能发生减值,需要计提准备: 供应商的信用风险,即无望再收到所订购的货物; 2、所订购的货物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即对方虽然可以按约交付货物,但该货物的市场价格已经下跌,因此预计转入存货后,按照存货准则的相关规定,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
6、 如果是属于上述第一种原因导致的减值,应当先转回其他应收款后,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如果是第二种原因引起的减值,则相关预付款仍留在“预付款项”科目中,直接对预付款计提准备。
7、但这时的准备似乎不应称为“坏帐准备”,而是称为“预付帐款跌价准备”似乎更加合适。
8、下面是一个样本,稍作修改即可。
9、转账协议协议编号: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丙方(以下简称丙方):截止20XX年XX月XX日,丙方欠甲方购车货款金额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
10、现经甲方、乙方、丙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丙方将上述所列的债务金额全部转让给乙方。
11、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有及时清偿甲方债权的义务,甲方与丙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为终止。
12、三、本协议于20XX年XX月XX日由甲方、乙方、丙方代表共同签订,加盖完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后即刻生效。
13、四、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由甲方、乙方、丙方共同协商解决。
14、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讼。
15、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丙方各留存壹份,作为甲方、乙方、丙方转账的依据。
16、tt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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