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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微头条丨刚刚发布!南昌全面严查!
时间 : 2023-04-22 06:00:35   来源 : 媒体: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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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

提醒告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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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

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五一”期间市场价格平稳有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1、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2、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和政策执行;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标准,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要求。

3、旅游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行业经营者,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及价外加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要杜绝发生以下违法行为:旅行社不履行价格承诺;旅游购物店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两套价格、低标高结、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景区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4、商业零售企业及电商平台,要完善线上线下促销方案,规范价格行为。各购物中心、商场超市及电商平台禁止发生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五一”期间市场巡查,密切关注商品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自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自身价格管理。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4)不标明价格,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5)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

原标题:《刚刚发布!南昌全面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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