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朱红玉及其一致行动人朱明楚、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因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8.05%下降至6.12%,股份变动比例超过 1%。
【资料图】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号),截至 2022年 12月 6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朱红玉女士减持公司股份 1,690,200股,占公司上述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 0.38%。
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朱红玉女士共减持公司股份546,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9%。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5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32,000,000股。本次发行的新股已于 2022年 12月 27日在深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 朱红玉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 朱明楚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 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住所 1 | 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沙西路 068号 | ||
住所 2 | 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沙西路 068号 | ||
住所 3 | 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 299号 SOHO东海广场 2901-2903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 12月 27日 | ||
股票简称 | 华民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345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546,200 | 0.09 | |
A股 | 0 | 1.84(被动稀释) | |
合计 | 546,200 | 1.93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注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注 |
比例(%) | 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35,887,798 | 8.05 | 35,341,598 | 6.1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887,798 | 8.05 | 35,341,598 | 6.1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对应的公司总股本为 445,595,483股,本次变动后对应的公司总股本为 577,595,483股。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朱红玉女士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38,203股,即不超过上述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55%。 本次持股变动中,朱红玉女士因实施上述减持计划持股数量减少546,200股,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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